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,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等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符合条件的出口退运商品,可享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免征,出口关税退还等优惠。该政策将助力跨境电商降本增效,为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跨境电商合作注入新动力,推动沿线经贸往来更顺畅。